各用人单位:
根据《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等8部门关于全面启动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工作的通 知》( 浙残联发〔2022〕3 号)文件规定,现就 2024 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审核对象
2024年度柯桥区内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审核时间
申报集中受理期为4月1日至6月30日工作时间。
三、申报方式及材料
用人单位可通过网上申报或到区残联就管所大厅现场申报。
(一)网上申请办理
(二)现场申请办理
用人单位携带所需材料到区残联就管所大厅进行现场申请办理。现场申报用人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全部加盖单位公章)
1.《柯桥区征收单位2024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附件1);
2.《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3.与残疾人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服务协议)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主管人事部门出具录用、聘用、工资统发、社保缴纳等证明之一);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
5.对公账号上年1-12月支付残疾人职工工资银行发放流水单;
6.上年1-12月残疾人职工在本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7.上年1-12月残疾人职工在本单位《医疗保险缴费证明》;
四、注意事项
(一)请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申报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合法、有效;未在规定时限内认证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劳务派遣单位于4月30日前通过现场办理方式报备本单位残疾人用工情况,包括接收单位和派遣残疾人信息,以及本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三)用人单位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已办结的,可以下载打印电子认定书。
五、咨询电话
电话:0575-84135959
地址:柯岩街道州山杨绍线1100号(柯桥骨伤医院西侧)
附件1 柯桥区征收单位(2024)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docx
附件3 柯桥区劳务派遣残疾人计入接收单位按比例就业情况申报表(2024)年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