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震建
五年匆匆,换届在即。笔者有幸参加每一次人大代表会议,在会议上总是听领导反复讲,一些代表既不来参加会议又不会参政议政;社会各界人士也有微词:认为个别企业界代表“钱是很会赚,但不懂议政”、“平时代表活动或视察工作,也经常不参加”。有些领导听了这些微词后也表示,希望工商经济界代表“不单是会挣大钱,还要有水平议政”。领导们的话讲得都对,并很有针对性,但个别代表就是任性,依然我行我素。
在此我要问,既然代表不想议政,不懂议政,水平又不高,甚至连代表例会也不想参加,显然就不符合当代表的资格。就柯桥区人大代表而言,全区260多名代表中,企业界代表就有100余人,在全区代表中占有一席之地,按理这些代表都是发家致富的带头人,可以说是这个社会中的“精英”,头脑灵,思想活,应该说是参政议政的主力军,而且管理着一方人,无论是召集会议,还是怎样管理好员工队伍,都有一整套的管理奖罚机制,按理这些代表按要求参加会议也是常事常理。我没有考证过这些工商经济界代表议政参与度与参政是否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但我耳朵听到反映最多的是这一界别的确有个别代表根本不履行代表之责任,连最起码的代表会议制度也不自觉执行。那么,这些不想议政、不懂议政、不肯参会、水平又不高、当了代表又无所作为的,是不是也应该主动辞去代表或撤销其代表的资格?
“红顶子”是一种光环,更是一种话语权的象征。确有个别老板钟情于“红顶子”,在他们的眼里这不仅仅是光环,更看重的是身份的作用,有了这个身份,就可以更多地广交朋友和认识领导。这就是“粤北首富”朱思宜为什么要投入千万“买”个全国人大代表的根本原因。老板代表多了,相对而言,这个群体参政议政的声音就会占主流,是否代表着人民的声音?拿朱思宜来说,他把花千万元当全国人大代表看成一种生意,他所代表的只不过是自己或者其利益群体的利益。我们知道立法或提建议是各利益群体依照相关法规公共参与、对等博弈、寻求共识、达成平衡的过程,但如果人大代表都异化成权贵阶层的利益代言人,无疑他们会力推对自身利益大有裨益的提案进入立法程序。新华网也报道,针对当前各级人大代表履职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中国最高立法机关拟修改相关法律,进一步加强对人大代表履职的规范和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指出,有的代表对代表职务的性质、地位认识不够到位,将其视为一种政治荣誉,没有充分认识到代表的神圣责任和历史使命,履职不够积极主动;有的代表对履职方式把握不够准确,没有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职。在一些地方,有的代表还利用代表职务干涉司法及行政机关对个案的处理,产生了较多负面影响。
农民虽然是中国最大的群体,但其在人大代表中却是人数最少的群体?据报道,有人把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重庆团的六十一名代表的名单列了出来,几乎都是官员和老板,没有一位农民。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新选举法规定,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重庆市有农村人口近两千万人,农民人大代表咋就一人也没有?可见不完全是因为农民参政议政素质不高,农民群体中也不乏精英。人大代表较多地来自经济领域,大部分平民阶层的话语权就被剥夺了。农民成为了话语权中的弱势群体,即使有了个别农民代表,但其话语权不够强大。
一边是老板代表不想参政议政,水平不高,一边却是他们在人大代表中占着很大的份额,这难道不值得思考吗?
明年是县乡级人大换届之年,这次人大换届选举仍然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扎实做好人大代表选举的协商提名工作。
一是严把代表素质关。代表应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群众、公道正派、具有一定履职能力与履职时间。要做好代表候选人的推荐、考察、介绍、资格审查提名工作,严把政治关,注意其道德品行和社会形象。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要听取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党组织意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由区委统战部牵头开展综合评价;坚持把代表履职情况作为继续推荐、提名的重要依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了解核实选民或者代表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情况。代表候选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坚决防止把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差、有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人推荐为人选,更不能连每年一次人大例会也不想开的人选入进来。
二是保证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优化人大代表结构,注重从基层一线的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和妇女中推荐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归侨代表要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代表要占适当比例。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等其他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比例要适当。
三是扩大代表推荐中的民主。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推荐提名人选,广泛讨论研究、充分酝酿协商,重视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加强与各推荐提名单位的沟通,充分发挥选举委员会的作用,尊重选民和代表的民主权利。注意听取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有关方面的意见,通过召开民主协商会等方式就初步人选名单进行协商,真正达到人大代表人民选,人大代表为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