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残疾人联合会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5-08-18] 浏览

一、绍兴市柯桥区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绍兴市柯桥区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区残联)是全区残疾人代表组织和主管残疾人工作的事业团体,在区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残联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党和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助政府研究制定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有关政策;配合有关部门起草有关残疾人事业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承担相关领域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工作。

2、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和残疾人之间的关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3、联系、指导各类残疾人群众组织,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职业培训、扶贫、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社会福利、社会保障、无障碍设施建设、残疾预防等工作,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5、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督办落实。

6、指导各镇(街道)残联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协助各镇(街道)管理残联领导干部,完善、健全社区残疾人工作体系和业务体系,开展对基层残联干部培训工作。

7、对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8、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9、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10、承担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绍兴市柯桥区残疾人联合会部门决算包括:绍兴市柯桥区残疾人联合会本级决算、绍兴市柯桥区残疾人就业管理所决算(与绍兴市柯桥区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合并做账)

二、绍兴市柯桥区残疾人联合会3家部门预算单位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绍兴市柯桥区残疾人联合会3家部门预算单位2014年本年收入合计4448.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07.93万元,专户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 4136.0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03万元。

2014年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570.48万元。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绍兴市柯桥区残疾人联合会3家部门预算单位2014年本年支出合计4652.7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3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6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95.9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3.50万元,项目支出4233.2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  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2014年结转下年366.71万元(含决算结余分配)。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绍兴市柯桥区残疾人联合会3家部门预算单位2014年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项)1万元,主要用于助企指导员党建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9.3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221.7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日常公用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22.1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绍兴市柯桥区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在人员、日常公用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4.98万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的人员、日常公用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18.64万元,主要用于绍兴市柯桥区残疾人联合会3家部门预算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下降(增长)0 %。其中,全年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4年公务接待费支出1.49万元,比上年下降33 %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地方有关部门督查、兄弟单位交流和各类项目评审、评选及验收专家接待等支出。其中,本单位公务接待3批次,51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55万元,比上年(增长)1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5.55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2辆公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三、名词解释

(具体项目由各部门按本单位公开内容选择使用)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 教育收费和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业务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于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指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残联2014年决算公开表式.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