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机关的“大”能量
发布日期:[2014-08-14] 浏览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兰亭镇人大工作创新纪实
杨高相 孙岳传

    兰亭镇是中国著名的书法圣地,也是绍兴市小有名气的侨乡、酒乡和书法之乡。全镇有20个行政村,1个社区居委会,3.2万个户籍人口。
    近年来,兰亭镇人大不断积极探索,努力使乡镇人大这个最小的国家权力机关,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发挥得更加充分。同时多年的实践也进一步证明了,发挥好乡镇人大的作用,对于密切基层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保证乡镇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和经济、社会事业建设的积极性,以及维护地方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许多方面,确实有着其特殊的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人大工作创造条件

    乡镇人大没有专门的常设机构,缺少日常的工作班子,有些地方甚至于缺乏开展人大工作的必要条件,这些都是实现乡镇人大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的主要障碍。在上级党委和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下,兰亭镇人大从抓组织、抓阵地、抓制度、抓物质保障入手,积极创造有利于乡镇人大工作开展的条件。
    目前已配备专职人大主席1名,专职人大副主席2名,还配备了1名人大干事,而且人大主席原来还担任过党委书记职务。人大干部均享受同职级的党政领导干部待遇。配足配强乡镇人大干部之后,乡镇人大工作的力量明显增强。
    代表结构和素质状况,对充分发挥人大作用关系极大。兰亭镇人大以换届选举为契机,从各级党组织和主要领导做起,特别重视把好代表的结构关和素质关,确保选举代表具有广泛性的代表性和先进性。11位区级人大代表中,党政干部仅4名,有企业家、教师、村干部等等;65位镇人大代表,公务员仅7名,多数为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医院等基层单位的人员,分布面较广,为充分表达民意,更好地行使乡镇人大职权奠定了组织基础。
    以规范化建设为载体,健全制度和阵地。按照上级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兰亭镇人大近年开展了“三建二推一普及”的基层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三建”就是建立人大工作的规则、制度和档案,“二推”就是推行代表履职登记制和代表向选民述职的制度,“一普及”就是普及人大工作宣传阵地。通过规范化建设,使乡镇人大工作在继承中创新,在规范中提升,机制得到健全,质量明显提高。
    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需要多方的保障、尊重和支持。近年来,兰亭镇党委把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一次听取人大工作情况专题汇报。需要由各方面参与的人大工作事项,一般由党委专题研究,有的以党委名义下发文件,积极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责。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的经费,均由镇财政予以保障。对于代表提出的建议,由党政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实施办理工作责任考评制,事事进行认真研究和落实。有了各方面的保障和支持,兰亭镇人大的工作实效性大为增强。

确保乡镇人大积极作为

    乡镇人大是乡镇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最好的政权组织形式。为充分发挥“小机关”的大作用,兰亭镇人大严格依照法律赋予乡镇人大的职权,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民利,突出重点,探索性地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开好乡镇人大会议。乡镇人大会议是乡镇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的主要形式,兰亭镇人大把开好会议,提高议事质量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首先是保证会议时间,一般是有选举任务的开二天,没有选举任务的开一天半,使代表有讨论和审议的充足时间;其次是保证程序规范,无论是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凡是选举各职领导人员,都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不怕麻烦,不走捷径,确保程序到位,维护人大会议的严肃性、合法性和民主性;第三是注重议事质量,把开好会议的重点放在事先的精心准备上,动员和组织代表深入群众,广泛调研,初审各项报告,开展代表小组集体研讨,为参加会议作好认真而充分的准备;第四是尊重人大会议职权,凡是该由人大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党委决不包揽而代为决定,也决不为图方便而由人大主席团替代决定,使推动基层民主政治的实践在保证人大会议职权中充分体现。
    依法监督和推进政府工作。每年都要选择一两个基层站所,组织代表对基层站所进行行政执法和工作作风的评议,从抓最基层、最基础的工作入手,使人大监督政府工作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民主基础,促进上级主管部门改进工作、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在每届人大的届中之年,都要对镇政府工作进行全面评议,通过调研、视察和集中评议,支持和促进政府认真总结前半届的工作经验和教训,明确后半届工作的重点和要解决的问题,确保任期目标如期完成。
    民主决定政府惠民实事工程。确定和实施政府惠民实事工程,是群众最为关心、代表比较重视的事项。兰亭镇人大从去年开始,实施了政府惠民实事工程代表票决制。在每年年初,由镇政府广泛向代表和群众征集政府性投资计划项目,然后由政府和人大主席团共同商定初选项目,提交镇人大会议,由代表进行差额票决,确定正式的政府惠民实事工程项目;再由代表对这些实事工程的招投标和实施进展等情况实行全程监督,年底再组织代表开展绩效评估,并在次年的人代会上报告上年政府实事工程实施情况,从而促进了政府资金更多地投向民生事业,也丰富了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内涵。
    紧紧依靠代表推进人大工作。充分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把代表作为增强人大工作动力、活力和作用力的主导力量,每年组织代表小组活动不少于4次。特别是针对兰亭镇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如“五水共治”、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印染皮革企业集聚升级、农民解困房建设等,组织本镇的市、区、镇三级人大代表听取镇政府工作汇报,视察有关工作,通过代表的献计献策,进一步助推政府工作,确实解决了许多现实问题。

密切人大与群众联系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大代表行使国家权力”,“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新要求。人大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必须让人大工作深深植根于代表之中,让代表工作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兰亭镇人大认真贯彻中央的这一重大决策,在坚持实施代表联系选民制度的基础上,去年以来主要进行了三项探索。
    建立人大代表联系服务站。联系服务站设在镇中心区的镇文化广场,配置了必要的用具和设施,安排每月20日为代表接待群众的时间,每次有3名市、区级人大代表和2名镇人大代表进行接待,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可以答复的,由代表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通过代表建议、意见的形式,按职能交有关机关和组织办理。联系服务工作实行“四公开”,即公开全年接待活动的计划安排,公开群众反映问题的范围和注意事项,公开每次接待的时间和地点,公开群众反映问题的处理结果,以保证选民既能如期见到代表,又能正确、合理地提出意见和要求。联系服务站建立以来,积极受理群众来访,及时反映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受到广泛欢迎。
    建立人大代表法律咨询工作室。针对目前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但涉及到经济合同、劳资关系、家庭婚姻、财产纠纷等诸多方面法律咨询服务的需求量越来越大的现状,兰亭镇人大在2013年7月建立了人大代表法律咨询工作室,确定每月20日为法律咨询日,聘请一名市人大代表为法律咨询员,为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到目前为止,已为9名群众解决法律上的有关问题,既方便群众学法、懂法、守法,又推动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贯彻实施。
    推行点、面结合的联系服务制度。即以站、室为中心,延伸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实现代表服务全覆盖。兰亭镇人大规定每位代表除参加联系接待站活动外,还必须做到“六联系”,即联系一个自然村、一家企业、一个家庭工业户、一户种养户、一户住房困难户、一户低保户。参加法律咨询的代表,除了在法律咨询室接受群众咨询外,还应群众要求进行上门咨询服务,并应企业和农民要求开展法律知识辅导,今年上半年还应邀为外镇的企业开展法律知识辅导和咨询服务,服务的面逐渐扩大。如此等等,使代表联系群众的活动逐渐走向经常和广泛。
(本文原载《中国人大》2014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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