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2-03-19] 浏览

2012年2月10日在绍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徐林土

各位代表:
    我受绍兴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本届常委会任期五年来的工作和对今后人大工作的建议,请予审议。
    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自2007年2月换届以来,在中共绍兴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县的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五年来,召开常委会会议38次、主任会议61次,听取和审议各项工作报告123个,作出决议决定34个、审议意见33个,组织执法检查和代表视察活动22次,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55人次,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推进经济转型发展
    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五年来,常委会围绕全县发展大局,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不动摇,按照县委“突出转型升级、致力科学发展”工作主题,加强监督,推进我县经济转型发展、科学发展。
    推进经济和财政平稳运行。常委会每年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对“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届中审议,组织开展调研座谈,支持和促进“十二五”规划科学编制和实施。每年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依法作出关于批准年度财政决算及预算调整等决议决定。成立财政预算咨询小组,增强对财政预算监督的专业性和针对性。常委会还十分注重审计结果的落实和运用,对审计出的有关问题专题听取县政府相关部门整改情况报告,致力维护财政预算严肃性,保障财政运行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并使财政资金更多地向解决民生问题倾斜。
    推进企业解困工作。2008年下半年的全球金融危机波及我县,部分企业出现严重经营困难。常委会认真贯彻县委精神,客观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审议县政府关于企业解困工作情况报告,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解困工作的决议》,并就决议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督查,促使政府加大企业解困力度,在社会上形成支持企业解困的良好氛围,对企业解困、经济稳定、社会和谐产生了积极作用。
    推进招商投资环境改善。常委会组织专题调研,分别听取县政府关于我县改善投资环境工作情况报告和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情况报告,要求县政府进一步完善招商政策,强化要素保障,优化政府服务。县政府认真落实,利用纺博会及国内外知名展会等平台,积极推介我县投资环境,完善招商激励政策,组建专业招商队伍,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目前,海关、检疫检验等“内陆直通关”口岸服务体系已在我县建成投运,一批重大项目落户我县。
    推进印染产业集聚升级。县委提出实施印染产业集聚升级工程后,常委会组织专题调研,网上征集意见,并以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形式开展督查,要求完善政策,采取措施,加快推进印染产业集聚升级工程。对此,县政府进一步明确和优化集聚搬迁企业拆迁补偿政策,委托中国印染协会组织专家对有意向集聚滨海的印染企业逐一进行审核,将印染集聚项目列入省重点项目,积极向上争取带帽土地指标。目前不少签约企业已经在滨海动工,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也在稳步推进。
    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我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报告,提出要进一步加快产业集聚,加强引导产业科学合理布局,抓好重点项目招商落地,引导企业自主创新,努力构筑人才高地,强化政府保障服务等意见。对此,县政府出台了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确立起“5+3”新兴(优势)产业发展体系,提出“一区三带”产业发展空间格局,加快搭建科技研发等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了我县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提升发展。
    推进小城市试点培育工作。钱清镇被省政府确定为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后,常委会十分关注,听取情况报告并组织视察,提出要立足经济强镇进行高品位规划,建立开放顺畅的管理体制,积极破解发展难题,形成全民参与的培育发展氛围等意见。县政府和钱清镇高度重视,立足“三年行动”计划,扎实开展小城市建设推进年活动。培育工作得到上级领导肯定,全省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在钱清镇召开,钱清镇的小城市培育经验在全省得到推介。
    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现代服务业发展情况报告和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情况报告,2次组织视察中国轻纺城“二次创业”工作,督促县政府以轻纺城改造升级为重要载体,加快全县现代服务业发展。4次组织视察大香林二期工程,要求保证质量,加快进度,体现特色,以宗教文化提升我县旅游业发展,目前二期工程中的龙华寺已基本建成,兜率天宫已结顶。
    二、推进民主、强化法治,着力保障法律有效实施
    依法治国,是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五年来,常委会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促进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推进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
    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常委会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提出了“改善水质是硬道理”的审议意见。县政府进一步严控水污染重点区域,严查重点案件,狠抓节能减排,实施污水进管达标,强化农业面源、生活污水等综合治理,有力地改善了我县的水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县政府加大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农村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完善部分城乡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开展农业法执法检查,并进行跟踪督查,县政府进一步加大农业投入,健全发展农业保障机制,抓好低收入农民增收等工作,有力推动了我县农业发展。此外,常委会还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会计法、人民调解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贯彻情况督查,维护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我县“五五”普法工作完成情况及制定“六五”普法规划的情况报告,依法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完善普法保障机制;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创新形式、拓展载体,增强普法的实效性;普治并举、学用结合,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营造了依法治县的良好氛围。
    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常委会视察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工商局行政处罚案件网上审批监管系统,听取和审议县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报告,提出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减少行政审批项目,规范权力运行模式,提高行政效率,推进法治型政府建设。
强化司法工作监督。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和未结执行案件成因、行政审判、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等报告,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法庭庭审。听取和审议县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和职务犯罪查处、诉讼活动监督、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等报告,作出《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议》,有力地促进了司法机关公正司法。
    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常委会督查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要求妥善处理倾向性、普遍性等问题,建立和完善村委会各项配套制度,着力提高村委会整体素质,奠定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常委会还组织代表视察平安创建工作,听取县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社区矫正等工作情况报告,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
    依法开展人大换届选举。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针对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新情况,加强选举工作指导,积极探索解决选区难划分、代表结构比例难把握等困难和问题,在钱清镇试点的基础上,围绕“三保一提高”总体目标要求,依法组织开展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成功选出县人大代表297名,镇人大代表1044名,圆满完成了县、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任务。钱清镇选举试点工作得到了省委组织部、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的高度肯定。
    配合搞好立法调研。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有关文件精神和部署要求,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司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等开展《工会法》、《浙江省鉴湖水域保护条例》、《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20多部法律法规修订工作的立法调研,公开征求群众意见,提出意见建议,对地方立法起到了积极作用。
    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常委会按照《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和《绍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若干意见》,成立机构,落实人员,明确职责,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五年来接收县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180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和建议,促进了政府政策文件的依法规范。
    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坚持和完善常委会领导信访接待日和重要信访件批办制度,并认真分析信访情况,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意见,使信访工作更加主动。同时认真做好信访者的思想工作,积极化解矛盾。五年来接待群众来访531批,处理来信1005件。
    三、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
    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五年来,常委会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全力推动民生改善,使人大工作更加体现民意,更加贴近民生。
    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随着我县新县城、新城镇和新农村建设的加快推进,以城乡违法违章建筑为重点的环境破坏现象非常突出。常委会开展工作调研,组织代表视察,听取和审议县政府相关工作报告,先后作出《关于依法整治城乡违法违章建筑的决议》、《关于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议》,并对县政府贯彻决议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促使政府部门摸清全县违法违章建筑基本情况,拆除大量违法违章建筑,突出抓好垃圾管理、保护河道、环境绿化等重点治理工作,坚决查处各种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促进了我县城乡环境的改善。
    加强养老保险工作。常委会先后以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形式督查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工作、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要求县政府努力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逐步提高支付标准待遇,加强基层工作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基金监管力度,提升信息化水平,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增值。目前我县已初步构建起覆盖城乡、多层次的“5+1”式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基本实现了在“十一五”期内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目标。
    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常委会通过调研、视察、听取专项报告等形式,认真督查县政府城区教育、学前教育、外来人员子女教育等工作,促使县政府进一步重视和加大教育投入,全面实施校舍安全改造和提档升级工程,开展名师名校创建。常委会还作出了《关于将兰花定为绍兴县“敬师花”的决定》,并在每年的教师节向全县优秀教师赠送兰花,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
    重视医疗卫生改革。常委会领导视察第二医院、中心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督查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医改方案实施等工作,并提出许多建设性意见。对此,县政府认真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构建起以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为龙头,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基层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落实了医院增编名额,通过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加强疾病防控和妇幼保健等,较好地实现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主任会议专题听取我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情况报告,要求进一步狠抓建设规划、卫生保洁、住房保障三个重点,加大整治、激励、考核力度,建立完善各司其责、长抓不懈的工作格局,强化工作宣传,充分调动农民群众支持和参与的积极性,更好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关注农村住房解困工作。常委会专题督查农村宅基地置换工作和农村住房解困工作,促使县政府加大宅基地置换政策宣传力度,完善农民住房解困政策,着力解决农民住房困难。五年来,常委会通过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领导视察、代表视察等形式开展民生问题监督议题多达40多项,对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起到了推进作用。
    四、优化服务、强化保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五年来,常委会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提升代表履职能力,深化代表服务保障,注重代表工作创新,让常委会工作更好植根代表,让代表工作更好植根人民群众。
    努力提升代表履职能力。换届后,常委会及时对全县人大代表开展“怎样当好代表”的专题培训,专门邀请杭州市人大代表、杭州市学军小学校长杨一青为县人大代表讲自身履职的实践与体会,收到较好效果。常委会还每年根据工作实际和要求,分批组织代表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活动,努力让代表掌握依法履职的“应知应会”。同时,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专项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视察等活动,努力提升代表的履职能力。
    积极开展代表活动。常委会积极探索新载体新方式,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深入开展“双联三争”活动,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选民的联系。组织编印《代表风采》,增进对代表履职情况的了解,引导选民通过代表反映社情民意。实施代表建议“直通车”制度,主任会议每月听取情况汇报,并规定承办单位在2个月内完成答复处理,进一步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推广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湖塘、柯桥、平水、稽东等不少镇街均组织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接受选民的评议,有效地增强了代表接受选民监督意识和履职责任心。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推广夏履镇的“代表接待日”活动经验,各地代表以各种形式接待群众来访,并将群众意见及时提交政府部门办理,化解社会矛盾,融洽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不断强化代表建议督办。常委会十分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对每年人代会上的代表建议,常委会职能工委在深入调研基础上,进行整理分类,并与县政府联合召开交办会议,明确办理任务和责任。建立重点建议督办制度,每年筛选出10件重点督办建议,并把本届以来连续三年提出而未能解决的建议列入其中,由常委会领导分别联系督办。不断创新建议督办形式,组织开展了重点建议督办、常委会领导协调督办、代表视察督办、相关工委跟踪督办等,并把办理情况列入部门年终岗位责任制考核,不断加大建议办理工作力度。同时,让更多的代表了解办理情况,更加支持和帮助做好相关工作。本届以来,常委会共督办落实代表建议1114件,已经解决和部分解决的占83%;条件不成熟暂缓办理的,已向代表说明取得理解。加强鉴湖水系保护、加强柯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开发、进一步完善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机制、地方戏曲进校园等一大批代表建议办出了实效,解决了基层渴望解决的问题,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
    加强镇街人大工作指导。建立常委会领导及人大机关委室联系镇街人大工作制度,指导镇街开展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人大工作各项制度,建立代表活动室和镇街人大工作档案,加强农村人大宣传阵地建设。邀请镇(街)人大主席(主任)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各种活动,让基层人大干部更多地了解人大业务知识和信息。坚持每季召开全县镇街人大工作例会制度,加强工作沟通、交流与指导。坚持工委分片联系制度,每季组织交流,以交流促进工作。指导镇街人大组织代表评议基层站所、届中评议政府工作等活动;指导开好镇人大会议,依法补选人大、政府负责人;针对代表部分出缺实际,依法指导补选人大代表。通过各种措施,积极推进基层人大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县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
    五、提升能力、转变作风,努力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提升整体素质,是常委会履职的重要保障。五年来,常委会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努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树立起了“公正、务实、高效、廉洁”的人大机关形象。
    建设学习型人大机关。常委会建立并坚持实施“一月一法”专题讲座制度,邀请专家和政府部门负责人为人大机关干部解读法律和具体工作业务,先后开展了监督法、行政许可法、劳动合同法、环境保护法等42次讲座;同时,每年选定课题举办人大机关干部读书会,积极研讨交流人大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促进人大干部法律和业务知识水平的提高。
    坚持常委会工作公开。将常委会会议议题提前七天在《绍兴县报》上公告,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在《绍兴县报》增设每月一版的“绍兴县人大之窗”专栏,开通并及时更新绍兴县人大网站,编发《绍兴县人大》、《人大办通报》、《常委会会刊》、《常委会工作纪实》等刊物资料,通过多种形式和载体将常委会重大活动、重要决定等信息及时告知代表和群众,自觉地将人大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转变作风加强调研。常委会把加强调研作为转变作风、提高会议审议质量的重要突破口来抓。每次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召开前,都由常委会领导带领相关同志,结合议题内容深入基层调研,撰写调研报告,为会议审议和研究提供依据。据不完全统计,五年来进行各种调研100多项,多篇调研报告得到了县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部分调研成果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运用。常委会领导还带队深入基层开展“千名干部联企促发展”、“蹲点调研谋发展”等活动,帮助协调解决联系村企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服务基层和经济社会发展。
    加强机构和制度建设。根据监督法要求,完善了常委会工作机构,增设了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科,制订出台了绍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预算审查监督的若干意见》,修订完善了《绍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并对人大机关其他相关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汇编,使常委会各项工作进一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各位代表,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成绩的取得,是中共绍兴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代表、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人大工作者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一府两院”密切配合、社会各个方面和全县干部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和支持人大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同志们、朋友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地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与法律赋予的职责和全县人民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代表的主体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自身建设还须进一步加强,这些都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改进。
    各位代表,回顾五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深深地体会到,要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始终把握好以下五点: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保持正确政治方向。五年来,常委会始终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努力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县的有机统一。认真贯彻落实全县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做到人大重要工作安排、重大事项决定都通过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并以党组名义向县委请示报告后,再按照县委的决策和工作部署开展,使人大工作与县委中心工作合拍同步,确保将县委的决策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得以实现,保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必须服从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五年来,常委会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做到服从服务大局不动摇,推动发展不放松。围绕县委工作主题,对全县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从人大工作的定位和特点出发,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加强监督,取得实效。实践表明,人大工作只有紧扣发展主题,才能与全局工作同步,与科学发展同向,与人民群众同心。
    ——必须严格依法履职,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五年来,常委会始终尊重并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法规,健全民主集中制度,把集体研究问题、集体决定问题、集体行使职权贯穿于人大的各项工作中。特别是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加大监督力度,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切实做到依法履职不越位,敢于履职不失职,努力按法律规定履行好自身职责。
    ——必须发挥代表作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五年来,常委会始终高度重视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倾听人民的呼声,维护人民的利益,接受人民的监督,力求把监督的过程,变成推进民生改善、惠及人民群众的过程,在推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发挥应有作用。我们深刻体会到,人大工作只有植根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才有广泛的基础,才有不竭的动力。常委会各项工作正是由于顺应民心、反映民意、集中民智、贴近民生,因而群众基础坚实,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
    ——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升履职水平。五年来,常委会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前提,加强学习、提升能力,强化作风、深入调研,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氛围,注重凝聚人大机关整体力量,充分发挥团队协作精神,有效提升人大机关的工作效能,人大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人大机关的形象进一步得到提升。实践证明,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人大工作才能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才能保持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各位代表,新一届人大任期的五年,是我县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努力实现科学发展率先发展的五年,也是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促进人大工作整体提升的五年。做好新一届人大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新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指引下,在中共绍兴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县十三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进一步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在此,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一、致力科学发展,在推进经济社会转型上有新作为。始终坚持把服从和服务于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来抓,立足县情实际,把握发展要求,谋划发展全局,畅议发展大计,做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要继续围绕县委“突出转型升级、致力科学发展”工作主题,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文化发展、新型工业、印染产业集聚升级、县城规划建设、政府重点实事工程等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强化监督,加快推进我县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全力促进我县“十二五”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致力法治建设,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有新作为。继续坚持推进依法治县方略,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督促落实“六五”普法工作的开展,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尤其要督促新一届政府组成人员学法用法守法,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继续开展相关内容的执法检查,扩大执法检查的覆盖面,增强执法检查的实效。加强法院、检察院工作监督,进一步发挥司法机关的职能,更好推进公正司法。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促进法制统一。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发挥人大信访工作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致力民生改善,在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上有新作为。坚持以人为本、民本为重的思想,把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高度关注生态环境、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交通道路安全、食品安全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难点问题,倾听群众意见,反映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真心实意为基层、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增强人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人大在改善人民生活、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中的重要作用。
    四、致力服务代表,在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上有新作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代表法,加强对新任代表的履职培训学习,拓展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不断提升代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加强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引导和激励代表加强调查研究,真正做到敢于和善于为民鼓与呼。强化代表建议督办工作,不断创新督办方式,完善代表建议“直通车”制度,努力提升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和成效。深化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继续探索实施代表向选民述职、代表接待选民日等活动,为代表履职提供更多载体和平台。加强对镇街人大工作的指导,更好发挥镇街人大组织作用。
    五、致力自身建设,在提升常委会履职水平上有新作为。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人大业务知识学习,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大局观念、法制观念和群众观念,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解放思想,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调查研究之风、求真务实之风,使人大工作有更广泛的群众基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努力提高人大常委会议事决策水平。不断完善人大常委会工作制度,推进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继续扩大常委会工作公开,加强人大制度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全面开创新时期人大工作新局面。
    各位代表,本届人大常委会已完成了历史使命,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即将选举产生。回顾过去,我们深感自豪;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让我们在中共绍兴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抢抓新机遇,开启新征程,再创新辉煌,为把我县建设成为“走在前列的经济强县、转型升级的示范基地、现代开放的魅力新城、宜居乐业的幸福水乡”而努力奋斗,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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