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自身建设 履行神圣职责
发布日期:[2012-03-16] 浏览

——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 吴 晓
(2012年3月8日)

    这次常委会会议,是我们绍兴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选举产生后的第一次会议。借此机会,我就履行好常委会职责、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谈一些认识,提几点要求,与大家共勉。
    一、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作为一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我们既要感到这是组织的信任、人民的重托,更要提高对人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人大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宪法规定,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拥有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国家以宪法和法律的形式规定了人大的地位、职权和作用,做好人大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
    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执政地位是通过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来实现的,党的执政能力也是通过支持各级国家机关依法履职来实现的。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的许多主张,都是通过人大的法定程序,变为全社会的共同纲领,变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法规,变为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和自觉行动,人大工作已经成为我们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大工作是推进民主法治的重要保障。近几年来,我国的民主法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其中一条重要经验,就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作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加快推进民主法治进程,保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保障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认真贯彻执行,就必须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
    人大工作是凝聚各方面力量的根本途径。我们人大工作的最大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通过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掌握和行使民主权利,能够集中人民内部不同阶层的共同利益,反映和协调各方面的特殊利益,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而把各方面的力量凝聚起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推进地方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率先发展作出新贡献。
    所以,人大工作地位崇高、意义重大,我们一定要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在其位、谋其政,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履行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尽的职责。
    二、要坚持原则,依法认真行使常委会权力
    人大既是国家权力机关,又是履行职能的工作机关,更是联系群众的代表机关。新的时期对我们做好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在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为我们创造的良好氛围、打下的扎实基础上,更好适应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要求,把握人大工作的规律,坚持原则、依法履职,努力把我县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做好人大工作,要始终坚持五项原则: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原则。这是我们工作的最大原则。要在认识上摆正位置,把常委会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树立对党委负责的意识,保证党委意图的实现。要在行动上落实措施,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保证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二要坚持服务经济建设中心原则。经济建设是全党全国工作的中心,我们人大工作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通过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加强民主制度建设,保障各项改革措施的实施,推动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三要坚持严格依法办事原则。人大常委会的职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行使各项职权都有着较明确的法律程序规定。因此,人大职权的行使,必须依照法定职责和法定程序进行,人大常委会要成为发扬民主、依法办事的模范。四要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原则。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选举产生的,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大常委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要充分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忠实代表人民意志,畅通群众利益表达渠道,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五要坚持集体行使职权原则。人大常委会是集体负责制,凡属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都必须充分进行讨论,尊重每一位组成人员的意见,然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作出决定才是合法有效的。
    做好人大工作,要依法行使好三项职权:一是正确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要抓住事关全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适时作出决议决定,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二是认真行使好监督权。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点。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规范程序,改进方法、讲究实效,使监督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同时要处理好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寓监督于支持之中,合力推进共同目标的实现。三是充分行使好人事任免权。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做到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既体现党的意图,又反映人民意愿,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人民的意愿,认真负责地任免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全县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要注重自身,不断提高常委会履职水平
    常委会要履行好职责,不辜负人民的重托,必须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水平。
    一要自觉加强学习。我们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有些在上届就是组成人员,有些则是新进入常委会的,有些曾在党政部门从事领导工作的,有些则是某一领域或行业中的精英骨干。大家来自不同的工作岗位,对人大工作的熟悉程度不一。特别是新进入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对做好人大工作还是个新课题。人大工作有自己的特点,政治性、法律性比较强,所要监督和涉及的工作面也比较广。这就要求我们自觉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部门业务以及人大常委会制度规则等的学习,在思想观念、知识结构、工作方式上及时进行调整充实,不断提高我们的综合素质,尽快转换角色、进入角色、胜任角色。
    二要深入开展调研。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我们要做好每一项工作,都离不开调查研究。不搞调查研究,审议发言就讲不到点子上,抓不到关键处。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根据每次会议的议题,早作调查研究,平时多收集情况,多积累素材,为审议发言作好充分准备。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已经在这方面为我们形成了良好的氛围和传统,我们要继承和发扬这一优良传统,把调研作为提高会议审议质量的重要突破口,转变作风加强调研,力争出更多的调研成果。
    三要积极审议发言。在会上审议发言,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职责和权力。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水平直接影响着常委会的审议质量。大家一定要强化审议发言的意识,敢于发言,善于发言,多发言,发好言。在审议发言时,要坚持以人民利益为重,尊重事实,不回避矛盾,不怕得罪人,做到紧扣主题,不说题外话;熟悉情况,不说外行话;实事求是,不说过头话。各位组成人员,特别是各位兼职委员要充分发挥在本单位、本行业、本选区与人民群众联系紧密的优势,及时、真实地反映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四要严格遵守纪律。常委会组成人员在遵纪守法方面要起好带头作用,严格遵守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自觉服从并认真执行党纪政纪和常委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搞好廉洁自律。每位同志都要自觉地维护常委会的良好形象,不说有损常委会形象的话,不做有损常委会形象的事。要讲原则、顾大局、重团结,在和谐共事中互相信任、互相支持、平等议事,共同塑造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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