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办好代表建议 切实加强商事审判
发布日期:[2012-12-25] 浏览

——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吴 晓
(2012年11月23日)

    今天的常委会会议,我们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县法院关于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开得很好。刚才,大家都发表了很好的审议意见,我都表示同意。下面,我主要就前两项工作,再讲一些意见。
    一、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新的成绩。我觉得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一府两院”及相关承办部门都能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承办人员具体办的办理组织体系,为办好代表建议营造了氛围、提供了保障。二是注重沟通协调。一方面各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之间注重办理中的沟通,确保了办理的顺利高效;另一方面,各承办单位加强与代表的沟通,使得办理工作更有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了代表的满意率。三是成效比较明显。到目前为止,264件代表建议中,我看有212件已基本解决和部分解决,或者说已列入政府计划能够得到解决,占80.3%。上个月我们常委会也组织代表对重点督办建议进行了视察,代表们反响都比较好,可以说,今年为新一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开了一个好头。
    当然,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办理中还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承办部门的办理责任还有待增强,“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办理效果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期望尚有差距,等等,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为此,我再提三点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人大代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提出议案、建议,是法律赋予代表的一项权利,也是人大代表履行职务的一种重要方式。办好代表建议,是“一府两院”执政为民的职责所在,对于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制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改进各方面工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把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作为尊重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当作倾听群众呼声、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重要渠道,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要通过办理工作,正视自身工作的薄弱环节,提升工作质量,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能力,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一府两院”与代表、与人民群众的和谐信任。
    (二)要真正办出成效。今年的代表建议从答复层面看,基本已经结束,但从实际办理结果来看,真正意义上的办结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要继续把办出成效作为检验办理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扎实工作作风,抓重点、攻难点、求突破、求实效,提高办理质量和办理成效,真正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力戒办理中“重答复、轻落实”现象,给代表和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办理结果。特别是在办理后期阶段,要将办理结果向代表汇报好,做好延伸办理及后续服务,对因条件还不成熟、目前暂时还难以解决的建议,要向代表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三)要认真总结引导。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暂时将告一段落,“一府两院”及相关承办单位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重视归纳和推广办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仔细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便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并与谋划下一年的工作思路相结合,更好把握工作的方向和着力点,真正体现执政为民。同时,要通过总结工作,引导代表增强大局意识、群众观念、务实风气,多提一些事关全县改革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建议,多提一些群众有迫切需求、政府有条件能办成的建议,以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的办成率,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二、关于商事审判工作
    近年来,县法院自觉深化能动司法,紧紧围绕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商事审判工作,为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想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服务发展大局。县法院能够从司法的角度,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建言献策,注重提升自身服务能力,慎重处置经济纠纷案件,特别是在办理经济纠纷和企业破产清算等案件中,立足大局稳定,发挥司法能动,有效维护了经济秩序的稳定。二是敢于攻坚克难。能够克服案件数量剧增,但办案力量相对不足等困难,发扬“白加黑”、“五加二”等精神加班加点,坚持依法办案,积极探索办案新思路,得到了上级肯定和群众认可。三是注重队伍建设。始终把审判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来抓,重思想政治、重业务提升、重依法审判、重勤政廉洁,努力提升法官综合素质,在系统内和社会上树立起了良好的形象。
当然,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商事审判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动性还欠增强,办案的质量效率还不够高,案多人少矛盾还相对突出,等等,都要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为此,我再提三点要求:
    (一)强化服务理念,进一步增强能动司法意识。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理念,深化认识社会转型期、经济发展期、矛盾凸显期的社会矛盾的特殊性,高度关注经济社会形势反映到司法层面的变化和发展态势,找准法院工作服务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进一步增强司法能动意识,依法妥善处理在加强宏观调控、扩大消费需求、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过程中引发的各类案件。坚持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依法打击与依法保护、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防止和克服孤立办案、就案办案现象,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实现经济利益体各方的权益,努力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强化审判管理,进一步提升审判质量效率。要强化责任注重实效,在制约审判权的运作上下功夫,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积极探索和建立审判管理的长效机制,积极回应新形势对商事审判工作的新要求,及时总结分析案件质效情况的优势与不足,查找原因,并落实整改措施。要进一步推进阳光司法,强化审判公开,真正做到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裁判结果公开、收费公开。要积极采取案件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监督评查、法官审判业绩考评、规范案件卷宗管理和岗位目标管理等措施。通过充分运用科学管理手段,完善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强化各项制度建设,改进审判管理方式方法,全面落实审判管理目标任务,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运行机制,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三)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水平。要加强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廉政意识,牢固树立“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的理念,切实增强法官依法、公正、文明办案的意识和水平。要进一步加大法官培训力度,加强岗位练兵,切实提高法官驾驭庭审、处理疑难案件等的实际能力。要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新类型案件的研究探讨,丰富和培养法官的司法实践经验,不断提高法官新形势下化解社会矛盾,处理各类纠纷的能力。要合理配置人才资源,重视对青年法官的培养,注重专业人才的引进,加强后备力量的储备,防止出现法官队伍的断层。同时,要优化队伍结构,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和充实商事审判力量,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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